20日,認證為“麗江市永勝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的網友@邊屯麗影發佈了一組照片,引起包括@人民日報在內的廣泛關註,內容是當地噴塗了含“嚴禁公車私用”字樣和監督電話的公務車照片。事實上從7月開始,麗江就已按照省部署進行公車管理試點。麗江設置了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確定在玉龍縣、古城區和市直5個部門實行公務用車標識管理試點,20日只是在全市開始推開。
  公車私用仿佛成了頑症,但一些地方並未氣餒,仍想方設法治理。與一些地方嘗試在公車上“蓋章”——標出公車符號相比,麗江市永勝縣顯然更進一步,在公車上噴塗“嚴禁公車私用”字眼。縱觀永勝縣的做法,有諸多可圈可點之處:其一,醒目,且標有監督電話,便於公眾監督;其二,一視同仁,包括縣長、縣委書記在內的用車都要噴塗;其三,有嚴格的問責措施,凡不按規定噴印標識的、故意塗抹標識、擅自毀壞標識的單位和個人,將按規定予以問責,情節嚴重的,將按規定予以黨政紀處分。
  對此,有人叫好,也不乏唱衰者。唱衰者的理由集中於一點,即此舉有作秀之嫌,純粹屬於治標不治本。這就有點吹毛求疵了。其實,何須一味追求一步到位的妙招?又何須奢望一招制敵的奇效?治理公車私用,並非易事,什麼才算是治本之舉呢?在公車上標出“嚴禁公車私用”的字樣,也許治不了本,但絕非毫無效果。不能因為治不了本,就否定這種探索的意義,更不能索性什麼也不探索,任憑公車私用大行其道。
  應清醒意識到,在一個利益錯綜複雜、各種利益主體盤根錯節的時代,太難找到治本之策了。即便找到了,就能順利實現治本嗎?以反腐為例,每有措施推出,坊間也有抱怨聲,認為治標不治本。事實上,治標與治本並不矛盾,今年年初,在全體中央紀委委員、各省級紀委書記共170餘人參加的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坦言,要深刻認識反腐敗鬥爭的長期性、複雜性和艱巨性,“堅持標本兼治,當前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按照這種邏輯,給公車貼上醒目標誌,雖是治標,但可為治本贏得時間。
  對麗江市永勝縣的做法,應激賞和激勵,而不應否定和唾棄。其意義在於回歸了常識,即通過給公車打上特殊標記,使人人易於監督。治理公車私用等“車輪上的腐敗”,固然需要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但監督同樣是一劑良藥,公眾從不缺乏監督激情,為公眾監督創設便利條件,公車私用未必能杜絕,但必將明顯減少,究其因,權力再飛揚跋扈,面對輿論監督也會心虛三分,試想,以後誰還敢開著帶有“嚴禁公車私用”字樣和監督電話的公車,出入娛樂場所或送孩子上學,以及到景區閑逛?公眾的監督熱情被調動起來,一看到有人疑似公車私用,必然迅速打電話舉報。
  治理“車輪上的腐敗”,難以畢其功於一役,應該看到,積跬步之力才能至千里,必須“小步走、快步走、不停步”。更應該看到,如果有更便捷、更有效的治理之道,比如有橋可走,就別摸石頭了。此外,還應該加大治理力度,唯有提高公車私用的違規成本,讓公車私用的人得不償失,他們才不會冒險公車私用。治理公車私用如此,治理其他“車輪上的腐敗”,亦是如此。
  秦淮川(江蘇 職員)  (原標題:公車噴塗“嚴禁私用”,別奢望一招制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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