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電顯示前不久我在雨花區某小區租了一套房子,是和一名房屋中介人銀行利率員簽訂的協議,當時此人聲稱自己已經得到了房東的全權委托,所以我向他繳納了1年的租金和3個月的押金,雙方約定合同到今年12月31日到期。可前幾天房東突然要我退房,理由是他和中介的合同到期了。我很納悶,於是和中介聯繫,結果他的電話一直打不通。昨天,房東又來催我騰房,請問我該怎麼辦?陳先生
  長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援助熱線律裝潢師答覆:根據《合同法》第224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案中如果房東與中介的租賃合同到期,則陳先生與中介之間的租賃關係也隨之終止。因為這次承租合同的訂立是以前一個租賃合同為基礎的,房東可以憑藉其與中介的合同已到期要求陳先生騰房。建議陳先生要求房東出示中谷餐飲設備其與中介之間的租賃合同以核實租賃合同是否到期。同時陳先生也可以追究中介的違約責任。
  提醒租房者,在租房時應當註意查看房東產權證或者中介與房東的租賃合同,確保自己簽訂的租賃合同合法有效。 (記者 李廣軍)票貼  (原標題:租房遭遇二手轉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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